如何区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日期:2011-10-05    作者:咖律网   来源:dakalaw.com 阅读:1128 [-] 扫描到手机

        生活中,很多人分不清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的含义,所以会闹笑话。比如某厂宣传标语为“人人争当法人”,殊不知法人不是人,而是指单位。

        如果说望文生义,是普通老百姓法律常识少的缘故,那么作为专门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和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应该分得清吧,也不尽然。很多老乡在找我咨询时,都声称自己是公司的“法人”,没有分清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企业法人的这种独立资格的意义在于: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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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人们经常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相混同。其实者是有很大区别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第1款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是与自然人相对而言的。法人的范围很广,根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公司法人。另外,还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由此,法人可以理解为一个单位或者一级组织,而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一个单位或者一级组织的个人。

       您成立的公司,如果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一把手,董事长就是法定代表人。如果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一把手,那总经理就是法定代表人。但是,法定代表人都是由个人担当的,而法人则不是个人,它是一个有组织的单位。,应当明确的是,公司里的其他个人,并不可以成为法定代表人,只有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当中的一人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许有根 律师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131-556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