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给被拆迁人的“七个建议”

日期:2019-03-13    作者:/   来源:fawuone.com 阅读:1026 [-] 扫描到手机

 拆迁律师给您七个建议,遇到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能做到心中有数量力而行。

一、注意确认征收项目是否合法

听闻拆迁之初,就要有一种意识,首先确定项目是否合法,项目的合法性决定了未来是否继续关注,和防止大规模签约,一旦房屋被拆之后即便项目不合法也于事无补了。需要提醒您的是,只有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项目,市、县级人民政府才能合法进行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有详细规定:即只有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国防外交、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科教文卫防灾福利等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改造等,确需征收房屋的,才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二、要求拆迁有关部门出示征收文件

律师给被拆迁人的“七个建议”

 

项目的合法性、补偿方案的合理性等都需要从政府文件中方可看出。正式的征收文件包括《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等,这些文件可以知晓征收目的、范围、时间、原则、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补助奖励、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所有事项,如果您对这些有异议可以在看到文件后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法律程序。这些文件政府有义务对被拆迁人公布,您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出示这些正式文件。

三、遭遇违法拆迁要报警留证

遇到违法拆迁,比如发生断水断电断气或者非法入户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留证。注意拨110电话报警,因为只有110才是官方唯一承认的报警电话。另外报警电话要录音,是否出警要留证,如果未出警可以凭此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诉讼。警察来了之后要留下书面调解证据,证明出现过违法拆迁的情况,这些证据对后期维权都有帮助。

四、任何时候不要随意在文件上签字

律师给被拆迁人的“七个建议”

 

不要随意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包括评估结果报告、补偿安置协议、尤其是空白协议,绝不能签。因为一旦签字确认,就代表你同意这些协议或者文件的内容,即便不是特别合理,只要不明显违法,就有效。再反悔就来不及了。

五、您有选择“房补”、“钱补”、或“综合补”的权力

律师给被拆迁人的“七个建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所以,您可以选择房、可以选择钱、也可以都选,如果政府没有给你选择的权力,那么是违法的。

六、诉讼时效非常重要,不要因为纠结于上访而贻误维权时机

律师给被拆迁人的“七个建议”

 

很多被拆迁人并没有复议、诉讼时效的概念,只知道撞破头颅也要争这口气,补偿不合理就得上访,去省里去中央,结果上访了很久并没有满意的结果。等回过头来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发现时效已过,一切已成定局。《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法》规定自知道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七、向专业律师咨询求助事半功倍

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也许你纠结的困难,在专业律师的眼里非常常见有很多种办法可以解决。比如取证难,政府的文件怎么要都要不到,也不知道该要什么?律师可以帮助你分析手头已有的资料,查缺补漏去伪存真,也可以指导你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拿到有利证据。比如如何谈判,政府找您谈了,但是您不知道怎么提要求,不知道什么要求合理什么不合理,不知道政府每次的谈判是想要干什么,一头蒙的撞上去浪费谈判机会,还没有结果。律师可以帮助您指定谈判方案,取得每一个阶段的胜利成果。

以上是律师给您的关于拆迁的七点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许有根 律师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131-5565-1118


  • 向咖律网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