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6个月还是1年?

日期:2024-05-22    作者:法务王   来源: 阅读:0 [-] 扫描到手机

   如果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过一段时间后原告是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的,那么,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6个月还是1年?

 
  答案是: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可以是6个月,也可以是1年,只是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6个月或者1年的时间起算点是:从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过15日,在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生效,然后再过6个月或者1年。
 
         一、6个月是原告可以第二次起诉的时间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以后才能第二次起诉。被告起诉离婚是不受这6个月时间限制的。
 
  正常来说,原告二次起诉就会判决离婚了,但是,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原告第二次起诉被告还是坚持不同意离婚,原告也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也可能不判决离婚,那样原告可能需要三次、四次起诉。
 
        二、1年是双方分居的时间并且应当判离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又分居满1年,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在“分居满一年”的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许有根 律师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131-556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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